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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随笔

借钱这事儿不能忘!过了时间就要不回来了

作者:刘中良律师  时间:2017年08月01日
平常身边的亲朋好友生活中有个困难需要钱的,大家肯定会借钱给对方,先解了对方的燃眉之急再说。可再说再说,很多情况下就再也不说了↓
情况一:碍于和亲朋好友之间的关系,不好意思开口的;情况二:觉得不用着急,借条在手,来日再要,又有何妨的;情况三:人傻钱多,借出去以后就给忘了的。

而在后台留言的网友李先生就是典型的“情况一”这类人:
2014年2月,我借给妻子的堂弟一万五千元,借条约定一年内还清。因着两个人是亲戚,这两年他一直没提,我也一直没好意思向他催要借款。
可今年六月,我和妻子感情破裂,准备离婚,想把这个钱给要回来,拿着借条去咨询律师,律师却说债权已过了法律保护期限,真有这种说法吗? 小编认真脸地告诉你:不着急催要借款,过了法律保护期限想要都难! 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法律保护期限为二年。这二年的保护期限因不同情形会有不同的起算时点:
(1)如果你们的借款约定了还款期限,2年的法律保护期限从还款期限届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。
(2)如果你们的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,分以下情形:
A、你向借款人要求过还钱,并给了借款人一个还债的宽限期,2年的法律保护期限从宽限期届满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。
B、你向借款人要钱,借款人明确表示不还或者既没有表示要还或不还,2年的法律保护期限从借款人明确表示不还或默示的当天开始计算。

 事例中,李先生和妻子的堂弟约定一年内还清,即2015年2月就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限,那么,根据法律规定,到2017年2月李先生这笔债权就已经过了法律保护的期限。 对于因个人长期不向借款人催要借款而导致借款过了2年法律保护期限的情况,就算当事人把借款人诉至法院,只要在诉讼过程中借款人提出你的债权已过法律保护期限的抗辩,并经法院调查该事实属实,那么你的诉请将得不到法院支持。 如果你和李先生一样,建议你在起诉债务人前尝试和其沟通,让债务人出具一份还款计划书,重新确定还款时间,保护您的债权。 还款计划书的内容样例:


注意:标红部分为重点。
沟通后若对方不愿意填写,那小编只能默默祝福你和你的钱了。 温馨提示:借出去的钱不着急要,那要不回来也不要着急!

◎来源:央视社会与法(cctvshehuiyufa1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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